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一)易燃固体的分类与分级
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称为可燃固体,如农副产品及其制品(也称易燃货物)。燃点低于300℃的为易燃固体,如大部分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但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属可燃固体。为了不同的需要,易燃固体按其燃点的高低、燃烧速度的快慢、放出气体的毒害性的大小通常还分成二级,
(二)易燃固体包括的范围
1.湿爆炸品
指用充分的水或酒精,或增塑剂以抑制爆炸性能的爆炸品。如按重量含水至少10%的苦味酸铵、二硝基苯酚盐、硝化淀粉等均属湿爆炸品。
2.自反应物质
指在常温或高温下由于储存或运输温度太高,或混入杂质能引起激烈的热分解,一旦着火无须掺入空气就可发生反应的物质。在无火焰分解情况下,某些可能散发毒性蒸气或其它气体。
这些物质主要包括脂肪族偶氮化合物、芳香族硫代酰肼化合物、亚硝基类化合物和重氮盐类化合物等固体物质。
3. 易燃烧的固体和通过摩擦可能起火或促进起火的固体
这类物质主要包括湿发火粉末(用充分的水湿透,以抑制其发火性能的钛粉、锆粉等),铈、铁合金(打火机用的火石),五硫化二磷等硫化物,有机升华的固体(如冰片、萘、樟脑等),火柴、点火剂等。
(三)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
1.燃点低、易点燃
易燃固体的着火点一般都在300℃以下,在常温下只要有能量很小的着火源与之作用即能引起燃烧。如镁粉、铝粉只要有20mJ的点火能即可点燃;硫磺、生松香则只需15mJ的点火能即可点燃;有些易燃固体受到摩擦、撞击等外力作用时也可能引发燃烧。
2.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
绝大多数易燃固体与酸、氧化剂(尤其是强氧化剂)接触,能够立即引起着火或爆炸。如发孔剂与酸性物质接触能立即起火;萘与发烟硫酸接触反应非常剧烈,甚至引起爆炸;红磷与氯酸钾、硫磺与过氧化钠或氯酸钾相遇,都会立即引起着火或爆炸。
3.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
很多易燃固体本身具有毒害性,或燃烧后能产生有毒的物质。如硫磺、三硫化四磷等,不仅与皮肤接触(特别夏季有汗的情况下)能引起中毒,而且粉尘吸入后,亦能引起中毒。又如硝基化合物、硝基棉及其制品,重氮氨基苯等易燃固体,由于本身含有硝基(—NO2)、亚硝基(—NO)、重氮基(—N=N—)等不稳定的基团,在燃烧的条件下,都有可能转为爆炸,燃烧时还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毒气体。
易于自燃的物质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两类:
(1)发火物质。指即使只有少量物品与空气接触,在不到5min内便会燃烧的物质,包括混合物和溶液(液体和固体)。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2)自热物质。指发火物质以外的与空气接触不需要能源供应便能自己发热的物质。如赛璐珞碎屑,油纸,动、植物油,潮湿的棉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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