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技术资料 >

家电安全要求以及五种防触电

作者: 发布于:2017-05-05 15:55 点击量:

家用电器都是在通电后才能工作,而且大多数家用电器使用的都是220V交流电,属于非安全 电压。此外,有的家用电器,例如电视机本身会产生1万V以上的高压,人体一旦接触这样高 的电压,发生触电,就会有生命危险。还有的家用电器中某些元器件存在着爆炸危险,如显 像管等。所谓安全性就是指人们在使用家用电器时免遭危害的程度。因此,安全性是衡量家 用电器的首要质量指标。举个例子,在上述的国家标准GB 4706 1 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 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中,要求家用电器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防护措施,以保护消费者 使用的安全。如:规定了防触电保护,过载保护,防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的措施。上述标 准还规定了家用电器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在正常使用中安全可靠地运行,即使在使用中可 能出现误操作,也不会给使用者和周围环境带来危害。
  家用电器安全防护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按防触电保护方式分;另一类是按防水程度分。为阐 明家用电器5种防触电保护方式,先介绍几个基本概念: 1 基本绝缘 施加于带电部件对电击提供人基本防护的绝缘。是指在电器中的带电部件上 ,用绝缘物将带电部件封闭起来,对 防触电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如套有绝缘材料的铜、铝等金属导线。从结构上,这种绝缘 都置于带电部件上,直接与带电部件接触
  2 附加绝缘 在基本绝缘万一损坏时,为对电击提供保护而另外施加于基本绝缘的独立绝 缘。如电热毯电热丝外包覆的塑料套管。
  3 双重绝缘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系统。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起防 触电保护作用的绝缘,一旦基本绝缘失效时,由附加绝缘起保护作用。如电视机电源线就采 用双重绝缘。
  4 加强绝缘 在GB 4706 1规定的条件下,提供与双重绝缘等效的防电击等级,而施加于 带 电部件的单一绝缘。它提供的防触电保护程度相当于双重绝缘,但它是一种单独的绝缘结构 ,可以由几个不能像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下面介绍五种防触电保护方式:
  1 O类电器 依靠基本绝缘防止触电的电器。它没有接地保护,在容易接近的导电部分和设 备固定布线中的保护导体之间,没有连接措施。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便依赖于周围环 境进行保护的设备。一般这种设备使用在工作环境良好的场合。近年来对家用电器的安全要 求日益严格,O类电器已日渐减少,老式单速拉线开关控制的吊扇是O类电器。
  2 OⅠ类电器 至少整体具有基本绝缘和带有一个接地端子的电器,电源软线中没有接地导 线、插头上也没有接地保护插脚,不能插入带有接地端的电源插座。老式国产波动式电动洗 衣机大多是OⅠ类电器。只备有接地端子,而没有将接地线接到接地端子上,使用时由用户 用接地线将机壳直接接地。
  3 Ⅰ类电器 除依靠基本绝缘进行防触电保护外,还包括一项附加安全措施,方法是将易 触及导电部件和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容易触及的导电部分在基 本绝缘失效时,也不会成为带电体。例如,国产冰箱都是Ⅰ类电器—连接地线。
  4 Ⅱ类电器 不仅仅依赖基本绝缘,而且还具有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一般是采用双重绝 缘或加强绝缘结构,但对保护接地是否依赖安装条件,不作规定。例如,国产电热毯大多 是Ⅱ类电器。Ⅱ类电器上标有特殊符号:
  5 Ⅲ类电器 这类电器是依靠隔离变压器获得安全特低电压供电来进行防触电保护。同时 在电器内部的电路的任何部位,均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出版物中的安全特低电压,是指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特定电源供 电的电压系列。这个电压的上限值,在任何情况下,两个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均不 得超过交流(50~500Hz)有效值50V。
  我国规定安全特低电压额定值等级为42V、36V、24V、12V、6V,当电器设备采用了超过24V 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目前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多属Ⅲ 类电器。
  家用电器安全防护按防水保护程度可分为4种:普通型器具、防滴型器具、防溅型器具、水 密型器具。家用电淋浴器、快速式电热水器。部分房间用空调器属于防溅型电器,吸尘器有 普通型、防溅型电器两种,部分电热毯也有做成水密型电器,标志为IPX0~IPX7。

上一篇:上一篇:家电的安全标准

下一篇:下一篇:电子产品着火原因分析

工信部备案:沪ICP备19013553号-15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