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热丝试验是为了测试电子电器产品在工作的时候的稳定性。而灼热丝本身其实是一个固定规格的电阻丝环,试验时要用电加热到规定的温度,使灼热丝的顶端接触样品达到标准要求时间,再观察和测量其状态,测试范围取决于特定的试验程序。
上海千实生产的KS-51D灼热丝试验装置可用于国家规定的IEC 60695-2-11:2000/ GB/T 5169.11-2006(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 60695-2-12:2000/ GB/T 5169.12-2006(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 60695-2-13:2000/ GB/T 5169.13-2006(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性试验方法)等标准模拟灼热丝试验。
一、在进行试验之前需检查样品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试样样品应该有足够大的固定尺寸的平面部分,进行试验时受试平面保持在垂直位置。
试验样品可采用几种方式制成:
压塑,注塑或浇注,或从板材等有足够大平面的成品部件上切割而成
平面部分尺寸:长:≥60mm,宽(夹具内侧): ≥60mm
根据本试验的要求评定可燃性通常需要一组数量为10个的试验样品。
二、试验温度
1. 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 应从下列试验温度进行选择
试验温度/℃:550/600/650/700/750/800/850/900/960
2. 灼热丝起燃性温度(GWIT) 应从下列试验温度进行选择
试验温度/℃:500/550/600/650/700/750/800/850/900/960
三、操作步骤
3.1 操作仪器前准备
3.1.1操作前务必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遵照指示步骤依次操作;
3.1.2请勿使用非本公司提供的附件,以免发生意外;
3.1.3仪器放在具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以便试验后废气排出。
3.1.4按标准要求制取和装夹试样
3.2操作步骤
3.2.1接通燃烧箱电源开关,并使样品架离开灼热丝一距离。
3.2.2将三个计时器复位,根据标准要求设定燃烧时间,并让起燃时间和火焰熄灭时间计时器下的按钮弹起。
3.2.3待温度稳定后,按下“左行”按钮,小车将前行。当试样与灼热丝相接触时,此小车即停止右行,仪器自动进行计时,待预置灼热时间到后,样品架自动后退,试验中当试验有火焰时,按下“Ti 停止按钮”,火焰熄灭时应按下“Te 停止按钮”中途如果要停止实验,可按下“复位”按钮,此时样品架也会自动脱落灼热丝。
3.2.4 仪器配有延迟切断加热电源按钮功能,当灼热时间超过5min后即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若需重新启动,需按“复位”按钮即可。
3.3仪器保养及注意事项
3.3.1 每周须对仪器进行维护管理及相关调节键功能的运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3.2 试验仪必须稳压电源,否则因电压波动大会影响温度发生变化。
3.3.3 热电偶只做实验标准温度使用,校好后,在电流表处做好标记,以便下次实验使用,
待温度下降至常温后,此时应把热电偶从灼热丝中小心抽出来,然后开始做实验(热电偶是易损件,不在产品三包保修之列。
3.3.4 灼热丝不宜在高温下长期工作,以免缩短热电偶的使用寿命,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将电流减少,并切断电源。
3.3.5 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在断电情况下清洁燃烧室,并注意不要碰到热定偶及灼热丝。
3.3.6 在实验完成后可以用排气扇排除燃烧时产生的废气,但实验过程中不要开启风扇,以免影响实验结果。
3.3.7 如果需要维修,特别是灼热丝更换要注意拨动过的螺丝重新拧紧,否则因接触不良影
响电流回路和产生接口高温。用户在更换零件后,应将所有螺丝上紧。
3.3.8 本机有超温保护功能,当到了设定温度时,会自动断开加热电路,因此,预置温度不
能低于正常工作温度,否则无法正常工作。
四、试验结果评定
1. 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结果的评定
如果试验样品没有起燃或满足下面两个条件,则认为经受住了本试验
a) 如果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在移开灼热丝之后的30s内熄
b) 包装绢纸没有起燃
如果不满足上述两个或两个条件之一,则选一个较低的试验温度,用一个新试验样品重复试验。
如果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在选一个较高的试验温度,用一个新试验样品重复试验。
应在试验样品满足了条件a)和b)的zui高试验温度下再重复进行试验。
所要确定在GWFI是连续三次试验都满足条件a)和b)的zui高试验温度。
2. 灼热丝起燃性温度(GWIT) 结果的评定
应确定施加灼热丝期间试验样品的起燃温度,将比连续三次试验均未引起试验样品起燃的灼热丝顶部zui高温度高25K(900℃到960℃之间为30K)的试验温度记录为 GW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