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工电子产品中某些元器件因接触不良、过载或短路等原因常会造成局部过热,甚至引起燃烧,波及产品本身或邻近设备,危及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引起大规模的火灾事故。
要防患于未然,必须使用燃烧试验机对电工电子产品中使用的部件、零件和元件进行着火危险试验以评定在实际运行时,当过载或故障条件下以及温度过高时是否会引起着火危险。
进行着火危险试验 的办法是完全重复在实际中发生的条件,但这是很难实现的。为此试验应尽可能模拟实际中的情况。
灼热丝试验仪是模拟灼热元件或过载电阻之类的热源或点火源在短时间所造成的热应力,用模拟技术评定着火危险性。国内外对评价试验的方法均已订有专门标准,我国GBS169.4--85《灼热丝法》等效采用IEC695一2一l(1980) 版。目前灼热丝试验已被GB1497一85《低压电器基本要求》、GB3836.1一83《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4706.1---8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等标准所引用,是低压电器、电机和电动工具等电工产品的重要试验项目之一。
为使灼热丝试验对实际应用具有适当模拟性和使各仪器的试验结果具有可比性,IEC695-2-l标准和GBS169.4-85标准都对试验原理、试验方法、试验参数和试验仪器作了一系列规定.
标准规定用一定温度的灼热丝,以其顶端垂直灼烫试品表面,经一定时间后,视试品起火时间、熄灭时间以及引燃邻近物品的情况来评价试品的着火危险性。灼热丝为Φ4mm的镍铬丝(Cr20Ni80)弯成一定形状通以低压大电流加热,在其顶端内侧小孔内埋置外径Φ0.5mm的不锈钢铠装镍铬一镍硅热电偶,测量顶部的温度,试验温度可按不同产品的规定在550℃~960℃范围内调节。灼热丝对试品以IN压力灼烫试品30±1S后缓缓退出,铺底材料为薄绢纸祖盖厚约10mm的白松木板,距灼热丝顶端平面为200±5mm。
标准要求试验时不能通风在灼烫时间和 烫人深度7mm内,试验压力为杜O.ZN。要求记录起火时间、火焰高度、熄灭时间、试验温度、灼烫点的试样厚度和铺底材料着火情况。标准对试验样品等都有要求,详见IEC695-2-1、GBS169.4-85标准。